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及语言行为方面,有许多禁忌和避讳,对人们有一定约束力。
1、饮食禁忌
饮食方面, 吃饭时忌敲碗,这意味着无饭吃;忌满掌托碗,说这是乞丐讨饭,受穷一世; 忌筷子直插饭上,说这是供死人的饭;忌左手用勺子向外翻,说这是给犯人的饭;忌从窗口递食物, 说这是给犯人送东西;忌壶嘴对人倒茶,认为会对人不吉利等。旧时有“起脚包子落脚面”之谚, 客人进门忌吃水饺,因水饺为送行食品,有客不受欢迎催其速去之意; 外出前忌食面条,食面条意味着出门遇麻烦。还有忌两人合吃一瓣蒜,有合吃则死时不得相见之说。有两个人或几个人分吃一个梨,有分离之说。
2、衣饰禁忌
衣服下面忌露毛边,认为有毛边为丧服;忌衣服扣子为双数,谓“四六不成材”;忌妇女在农历九月拆洗被子,说冲犯九女星,会连生九个女儿;忌妇女衣裤晾在院内过夜说会被精灵调戏。
3、居住禁忌
建屋忌冲太岁,谓之“太岁头上动土”,大不吉利;窗不能对房门,谓之“窗对门,必死人”;忌正房矮于邻居的房脊,忌前房高于后房,说这样家运会被压,等等。
4、数字禁忌
出远门要看皇历,忌黑道日外出,有“待要走,三六九”说,即要在农历日期常有三、六、九数字的日子出行。酒席宴会上猜拳行令忌猜“五”。年龄忌说一百岁,活到一百岁,只说九十九,以为一百岁是极限,说之不利;忌说“七十三”、“八十四”岁,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的说法;男人忌说四十一岁,谓男人四十一岁走“王八运”,或有“四十一妨妻”之说。
5、其他礼仪禁忌
妇女从怀孕到坐月子,不准参加婚礼和丧礼,不准在娘家生孩子。婚后妇女不准在娘家过年。送新婚贺礼,数量忌单喜双,颜色忌白喜红,忌送钟、送梨等物(因偕音“送终”、“送离”,不吉利)。婚礼上忌说“散”、“不到头”等不吉利话。人亡忌说“死了”,要称“老了”、“去世”、“过世”等。忌下午看病人,说下午属阴,会使病人病情加重。借了药锅不能送还,说会送去病,要待人用时来取。抓中药时忌把药方反叠,否则药与病反,无功效。药(包括中成药及煎好的汤药)忌放在窗台、灶台、炕台上,谓之“药不上三台”,否则,药将失去灵性。
过春节忌说不吉利的话,如饺子煮破了皮只能称“挣了”,事办完了要说“好了”,易碎品被打破要说“岁岁平安”。老公公忌到媳妇屋里去。长辈的乳名,晚辈不能说,更不能直呼长辈之名。长辈与晚辈间忌开玩笑,否则被斥为“没大没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