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济南地区的家庭构成及成员间相互关系、权利,济南古时候家庭都有哪些人

renwen 提交于 周五, 2022/11/18 - 18:44

济南地区旧时的家庭,多是由父、母,子、媳,孙、孙媳和未出嫁的女儿等组成的三世同堂的大家庭。四世、五世同居的大家庭,则为世人称慕为“四世同堂”、“五世同堂”。旧式家庭,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影响,有“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和“灰打不得墙,女养不得娘”等说,甚至将女儿视为“赔钱货”。女人出嫁后,即成为婆家的家庭成员,姓氏要随夫姓以娘家姓氏为名,称某某氏,所生子女,称外甥、外孙,统作亲戚看待。家庭中的长辈为一家之长,俗称“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也有因长辈年高体衰,由其子掌管家庭,一般是子管家外事务,儿媳管家里事务。旧式家庭奉行父慈子孝、尊老爱幼和女子遵守“三从四德”等道德规范。祖宗遗产只有儿子继承,女儿无继承权,有“儿子的江山,闺女的饭店”和“儿子受房子、地(儿),闺女受柜(儿)里的”之说,有女无子的人家,要从近亲中过继一男孩子,立过继文书,享有家产继承权。也有招赘养老女婿为家产继承人。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男女平等、家庭成员平等的发展形势,数世同堂的复合式大家庭愈来愈少,家庭逐渐向小型化发展。在农村,单一家庭占得比例更大,城市中基本是双亲子女两代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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