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炜臣(1866—1926年)字渭润,浙江镇海人。民族实业家。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为同乡大资本家叶澄衷所赏识,在上海助叶创办燮昌火柴一厂。光绪二十二年携资来汉,筹办新厂,其间结识湖广总督张之洞。次年,创办汉口燮昌火柴二厂,获10年专利权,投资30万银元,购排梗机38部,雇工达700人,日产双狮牌火柴150箱,当年即获利18万两。光绪三十二年初,他联合湖北、江西、浙江3帮巨商11人集资300万元,在汉口发起筹办既济水电公司。在第一届股东会上,当选总经理。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建成供电,6个月内报装电灯2万余盏。在硚口宗关建水厂,宣统元年(1909年)七月建成送水,日出水500万加仑。辛亥首义,清军与民军在汉口激战,水电两厂受到战争破坏。为使汉口迅速恢复水电供应,他不惜以价值50万元私有地产向日本正金银行抵押贷款。民国二年(1913年)日债到期,他又多次上北京求得财政部担保延期偿付,使公司幸免落于日商之手。民国五年,因既济水电公司添购机器扩大生产,他又向日商东亚兴业株式会社借款100万元,定期10年还清。民国九年,公司固定资产增至1000万元,水厂日供水量增至8.6万吨。但因公司内浙江、湖北、江西3帮势力争夺大权,对他长期占据经理位置,却不开股东会,不发股息和账目混乱极为不满,掀起“索息保本查账清弊”风潮。后经官厅干预,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改选。乃辞去既济水电公司总经理职位,由股东万撝伯继任。晚年退职家居,不久去世。
陈定一(1905—1926年)字学灏,硚口人。革命烈士。民国十四年(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十二年秋入湖北省立第一师范,并加入校内进步团体湖北人社,后为该社主要负责人之一,同年加入国民党。曾参与筹商改革学校教育制度,被开除学籍。因引起众怒,校方被迫收回成命,陈等即趁势发动同学驱走反动校长。民国十三年秋,与董必武、陈潭秋建立联系,与其他学校进步师生共同努力,逐步将各校斗争联合起来,陈任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因遭军阀萧耀南通缉,在进步师生掩护下,冒名一休学学生,改名陈定一。六月,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成立,当选为监察委员。八月,以湖北学生联合会代表身份,赴北京出席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后参与领导十一月武汉反吴(佩孚)大示威。十二月,当选为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第一届执行委员,并任组织部长。次年一月参加汉阳工人代表会,因工贼告密被捕,虽“严讯数次,毫无口供”,于二月获释。五月,先后指挥硚口英美烟厂、泰安纱厂及申新纱厂罢工。后又相继领导五卅惨案和汉口六一一惨案周年纪念大示威活动。七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他奉命深入军阀部队做士兵和下级军官的宣传策反工作。八月遭人出卖被捕,就义于武昌火巷口。
徐世明(1890—1927年)浙江上虞人。中共地下党员。民国十一年(1922年)参加革命,同年五月在大冶钢铁厂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十五年奉党组织指派调汉阳兵工厂工作。民国十六年“7·15”以后,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徐奉党组织的指示,携带传单和枪枝弹药由汉阳乘船去武汉大学进行革命活动,当其所乘船只靠近武昌汉阳门码头时,发现国民党军警已经封锁了码头。徐当即跳江躲避,后被敌抓捕,关押于硚口的汉口模范监狱。在狱中,徐坚贞不屈。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10时,国民党卫戍司令部以“秘密组织机关,散发反动传单、标语,私藏枪弹、密运炸药,企图暴动和扰乱治安”的罪名,将徐世明和另外两人一同杀害于监狱后的空地上。
宋继武(1904—1927年)四川长寿人。民国十四年(1925年)秋到北京考入国立政法大学,因经济困难辍学。民国十五年回四川被校长杨叔明聘为省二女师附小教员。同年来武汉,遇中共中央组织部特派员傅子余,被介绍到硚口地区工厂,参加英美烟厂、泰安纱厂等工厂的工人罢工斗争。次年夏,进入中共硚口区委负责宣传工作,“7·15”事变后调江岸,以二七工人子弟学校校长身份从事工人运动,八月初,参加江岸车辆厂罢工,遭逮捕,在后城马路血花世界前英勇就义。1956年3月,被四川省政府定为烈士。
张静安(1899—1928年)湖北天门人。民国十二年(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十四年任中共湖北省委监委,负责组织武汉地区工人运动。次年九月在硚口及汉口一带,组织船工建浮桥,攻打汉阳。北伐攻占汉口时,同刘少奇一道组织并领导收回英租界的斗争。民国十六年五月,在汉口血花世界门前一次群众集会上,深入浅出地阐明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号召工农群众团结起来,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斗争。民国十七年四月,因叛徒告密,被捕。同年七月在硚口韩家墩牺牲。
王达祥(1902—1928年)号镜清,又名王达强,湖北黄梅人。民国十四年(1925年)十二月奉调汉口专做共青团工作,历任团汉口特别支部特派员,汉口部委员会委员、书记。民国十五年五月,在中共武汉地委领导的硚口、汉口两英美烟厂工人的罢工斗争中,奉命加入党、团合组的罢工指挥部,派驻硚口参加现场指挥,经过20余日的斗争,终于迫使英国资本家接受工人提出的恢复所有被开除女工的工作、赔偿工人在罢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等条件。六月,在武昌私立中华大学领导进步学生当场抨击国家主义派陈启天的演讲,被告密,军阀政府以“赤化暴徒”名义将其逮捕下狱,“受重刑,几濒临于死”,后经党、团组织多方营救脱险。出狱后,从事工人运动。民国十六年,任共青团硚口特别区委员会常委兼组织部长,深入硚口地区工厂、农村,发动青年工人农民积极参加大革命运动。“7·15”事变后,留武汉坚持地下斗争,同年十二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委执行委员,不久又任省委常务委员。民国十七年二月中旬在中共秘密执行机关汉口裕泰客栈被捕。在狱中,被严刑拷打,坚贞不屈,用鲜血题壁作绝命诗《七歌》(仿杜甫《乾元中寓同谷作歌七首》),二月十九日,被杀害于汉口余记里空坪。
万撝伯(1875—1931年)名昭度,湖北汉阳(今蔡甸)人。民族实业家。其祖父为前清官员,长期经营食盐,积累家资,为当地首富。他继承祖业,善于经营,并于清末捐得道台衔,担任汉口淮盐公所总理,亦官亦商达数十年之久。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应宁波巨商宋炜臣之邀,投资创办汉镇既济水电公司。民国十一年(1922年),出任该公司总经理。辛亥武昌首义期间,与张仁芬等人组织汉阳商团,维持地方秩序,并将汉阳当地库存谷米3000担捐赠民军。民国初年投资兴办实业,计有万鹤龄药铺,源美酱园,豫丰、永丰隆匹头号,源顺米厂,源丰隆钱庄,万源通盐号等。历任汉阳县商会会长、汉口商务总会会董、汉口业主会会长等职。民国二十年在上海病故。
李耘生(1905—1932年)原名李殿龙,化名李涤尘,山东广饶人。民国十二年(1923年)十月在益都县山东省立第十中学读书时,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二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团济南地委、青岛地委书记、中共山东地委组织工作负责人。民国十五年底,为适应北伐战争的需要,中共中央从各地抽调一批优秀干部到武汉工作。次年一月,他来到武汉,任中共武汉硚口特区区委书记,主要领导工人运动,同时也管辖近郊农村党支部,开展农民运动,积极发展党的组织,至同年七月全区党员已有1500余人。“7·15”事变前夕奉命转移,任中共武昌市委书记,转入地下,继续坚持斗争。民国十一年至二十一年在上海、南京从事地下工作。民国二十一年四月担任中共南京特别委员会书记期间被捕,六月被杀害于南京雨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