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经过媒人的说合和长时期的相互调查、了解都感到这门亲事上不差下,在各个方面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认为还可以作的情况下,再由媒人出面,把男女双方及家长叫到一块(一般在男方家),具体协商有关彩礼,有的地方也叫“财礼”、“聘礼”、“聘金”(男女双方订婚与结婚时,男方付给女方作为婚姻关系成立的财物,实质上是一种变相买卖婚姻的身价)等,这是进入婚姻成立的主要标志,也是中国婚俗中最重要、最有特色的一环,它包括钱、物两种,主要有礼金,布料,本人的衣服、首饰(三金一银,即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银手镯)及结婚时所需的一切用品,旧时说几个布、几份札、个几斗(每个布十丈、每份礼银元24个或人民240元,每个斗粮食一斗),而现在增加有房屋、家具及父母的铺盖,主要亲戚的衣服等。七十年代有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八十年代以后发展有四大件(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及组合柜、液化气、家庭影院、席梦思床等,九十年代后增加有摩托车,电脑、小轿车等,有时这对情男情女会主动坐在一起亲自交谈协商。在这方面无论哪一方,哪一个人都要相互理解,重在情意,常言道“不作亲是两家人,作了亲是一家人”,一切说和好后,这门亲事就有了个八九不离十。但也有不少女方家觉的这家人家在各方面都很好,一句话“作个礼义亲”,那也就不举行约亲仪式了。无论那种情况,男方家以后择个良辰吉日再举行“定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