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重视名字的内涵,通常的惯例是先起名,待成年之后根据名的含义起个字号,并且有四种起字号的惯例。
1.意义相同的:
即表字和名意义相同,相通,是并列关系,所以又叫“并列式”。如屈平,字原。广平曰原,意思相同。颜回,字子渊。渊,回水也,意思相同。宰予,字子俺。予,俺也,意思相同。
2.意义相近的:
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为辅助,称为“辅助式”。如:梁鸿,字伯鸾。鸾和写都是飞禽,但不是一种,鸿雁和鸾凤可以互为辅助。陆机,字士衡。机、衡都是北斗中的星名,互为辅助。郑樵,宇渔仲,樵是打柴的,渔是钓鱼的,《大海》,常为侣伴,互相辅助。
3.意义相反的:
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这种情况可称为“矛盾式”,如:曾点,字皙。点为黑污,皙为白色。朱熹,宇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刘过,字改之。改了就不为过错。
4.意义相顺的:
即表字与名往往出自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且字为名的意思作补充解释或修饰,这种情况,可称“扩充式”。如:徐干,字伟长。《孔丛子》曰:“非不伟其体干也。”名和字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而且字对名作了补充解释。曹操,字孟德。《荀子·劝学》篇说:“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字和名在一句话里,合成德操,即道德操守,字对名作了修饰性解释和补充。赵云,字子龙。《周易》说:“云从龙,风从虎。”名和字在一句话中,意思相顺。
而起字号的另一原因是,古人受礼遇文化的影响,认为名是父母取之,因此叫名的人也只有长辈。而同辈人若叫对方的名,除非是极好的朋友否则就有不礼貌的嫌疑。因此在古人成年之后则要起个字号,以方便别人叫之。而字号则必须与其名意义相辅相成,因此也就有了上面4条规矩。
文章转自:“国艺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