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统集市文化、商贸习俗介绍

renwen 提交于 周一, 2024/01/15 - 22:20

商贸起源于物物交换。进行物物交换时,首先要有一个地点,这个地点习惯称“市”。市的择址要有水源,供参加交易的人和牲畜饮用。古代是把市与水井联系在一起的,称作“市井”。

南京的商市,早期出现在古秦淮河入长江口岸地带。这一地带以水源和地利的优势,引得渔牧民在此聚居,居民劳动所获的产品有了多余时,就在这里进行交换。东周元王四年(前472)以土垒成的“越城”在今长干桥西南的高地上筑城,其北面沿河两岸形成商市。春秋时期,城垣或王宫的北面习惯作为交换买卖的地方,越城之北的商市,符合惯例,因而兴旺起来。东吴建都建业(南京)后,孙权立“大市”于横塘,约为今内秦淮河的中华门至水西门地段。大市习惯用木栅栏围起来,市内有专职官员管理和收税,早上鸣金开市,日落前鸣金闭市,交易买卖必须在开市时间入市进行。随着需求扩大,又增设“东市”。南朝宋山谦之《丹阳记》称:“建康大市,孙权所立,建康东市,同时立;建康北市,永安中立;秣陵斗场市,隆安中发乐营人交易,因成市也。”(《太平御览》资产部七)《通典》也称:“(秦)淮(河)北有大市,自余小市十余所,东有方山津,西有石头津,征收商税及渔税。”这种商市民俗,沿至宋代太宗末年始崩溃。凡是城市街道上、码头、路口,可以做买卖的地方,均可设肆开店。

集市

早在春秋时,金陵周围乡镇、市郊和市区,出现一些定时、定点的集市、庙会、香会、灯会。这些融交易买卖与宗教活动相结合的古老商贸民俗,沿袭了千百年,至今遗风犹存。

集市,也称市集,每逢“集”日,去买卖或游玩者,俗称赶集。集市是定期的,依古老习惯,按子、丑、寅、卯……等十二支顺序择定,如择巳、亥两日,则为每六日一集,如再增寅、申两日,则为三日一集。也有的集市按农历五天一集或隔日一集的。每逢集日,当地远近群众和小商贩肩挑、车载农副产品、土特产、生活用品以及小农具、用具等,聚集于乡镇街头,就地交易买卖,并时有民间艺人至集市唱戏、杂耍、卖艺。场面往往十分热闹,至当天夕阳西下,始人散收市。集市活动,方便群众买卖,促进物质交流,为发展地方经济作出贡献。

明清直至民国时期,莫愁路朝天宫至水西门一带,出现一种“半夜开市,天明闭市”的集市,称作“黑市”。一些没落的官家及破产的商号,由于生活过不下去,把家中的物品拿出来变卖,由于顾及脸面白天不出门就夜晚到此交易。也有一些不法之徒把盗窃来的物品也拿来倒手,从而形成另一种集市。

有许多集市以庙会、香会的形式举行,是宗教活动与商品商易相结合的民俗。南朝以来,建康地区佛教盛行,寺庙众多,僧尼十余万,一些庙会、香市不断出现。每次庙会、香市期间,均有特定商品沿途供应,如香烛、祭器、农具、食物及花果之类,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日观音诞辰和三月十四日玉帝诞辰,香火最为盛旺。有的寺庙从夏历二月十二百花生日开始,到五月初五的端午节为终。当年南京清凉山的清凉寺香汛,是夏历七月中旬。香汛期间,沿路摊贩密集,拜佛者、游山者和小生意买卖者一时称盛。尽管庙会、香汛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反映了南京地区传统商贸活动的多彩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