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服饰,男女有别,官民各异,贫富有殊。凡服饰材质、形样、颜色等,既约定俗成,又受历代服制制约,“小民”不得僭越。
清初,满族皇帝强令汉人薙发满服,民或抗或避,为了减少对抗,清廷乃规定着装“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官从隶不从,老从少不从,仕宦从婚姻不从”。因此清代服装形成有汉有满,有传统有钦定的复杂景象。民国以后,废除服饰禁令,西服、中山服、军服、学生服打破原来旗袍、长衫、马褂的一统天下。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干部男着干部服、女着列宁装,工人着工作服,农民则着对襟或大襟衫,大抵分类一统,仅以大中小号区分,色调更是单一。着装成为人们的职业象征。
“文化大革命”中,青年人都喜爱着绿军装,中、老年人服装不外乎蓝、灰、黑、白、绿等色,儿童多着红色。外衣式样只有军服、干部服、列宁服、工作服、学生服数种。奇装艳服被视为“封资修”,西装革履被视为“崇洋媚外”。领带、高跟鞋等及各种饰品均销声匿迹。
“文化大革命”结束,服饰不再受禁锢,个人有选择服饰的自由。稍有标新立异,也不再被“上纲上线”,最多也只被视为“生活小节”。80年代以后,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年轻男女追逐新潮新款服饰,以示风度。家长对独生子女的装扮,多舍得破费。老人装束也较前讲究,式样、色彩纷呈。
清代有服制,禁着明代服式,又要按尊卑着装。袍衫多大襟,有领、布扣。夏穿短袖衫、坎肩,冬穿长、短棉袄,外套罩衣。富人夏衫多绫罗绸缎,冬装多用兽毛皮。
马褂本北方游牧民族服式,清代由满族传入南方,渐为便服。马褂长不过腰脐,着于长衫之外。有长袖、短袖、宽袖3种袖,大襟、对襟、琵琶襟3种襟。对襟多作礼服,大襟常为便装,琵琶襟为出远门行装。翻毛对襟是达官贵人服,“黄马褂”为御赐功臣勋戚的“奖赏”。
男裤有长有短,也有单、夹、棉之别,旧时裤子式样多为宽裆、肥腿,前后不分。穿时叠腰系带。布的颜色以靛蓝、墨黑、深灰为主。
妇女上装,年轻的短不露臀,年老的则长过膝下。颜色多靛蓝、藏青。吉庆节日穿花褂子,新娘穿大红袄衫。民国时期妇女多穿“阴丹士林”蓝布衫,因其淡雅,不易褪色,且稍脏不显。
清代妇女有着长裙习惯,裙带系于腰上衣内。裙分对褶、六褶、百褶等款式。道光年间,三镇女裙多镶宽花边。裙色视年龄而定,年轻人喜红裙,即石榴裙。《汉口竹枝词》中有:“不论雏姬和老姥,托肩褂子滚边裙”、“花边阔三四寸,盘金刺绣,璀灿夺目”、“装束之艳,无如楚女”等描写。妇女也穿长裤,其式样如男裤,无论单、夹、棉,特喜红色,即桃花裤。
女子居家,多系“围腰”,以防污秽衣裙。年轻的围腰上绣花鸟虫鱼,成为一种装饰打扮。清代女子也学男子穿“坎肩”,但仆人、丫环只着红色。
婴幼着“兜肚”、“围涎”、“破裆裤”、“斗篷”、“襁褓”之类服式。对女孩着装打扮更是讲究,红红绿绿,花花朵朵。幼儿周岁时常着“百家衣”,“百家衣”是向亲戚邻里“讨”来布角,剪拼缝制而成,花里胡哨,寓意托百家之福,保小儿平安吉祥。
贫家婴幼服装只能量力而行,或“接着穿”,或“改着穿”,三镇民谚有“新老大,旧老二,破老三”,“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邻里不笑其穷酸,反称赞其勤俭持家,故又有“笑破不笑补”之说。
民国以后,汉口洋行职员、买办穿西服的渐多,虽传统服装仍居主流,但在质料方面不断求精。时人对“男女服装奢靡更逾于前”的现象颇有微词。
旗袍、长衫为满人服装,清朝200多年,满汉服饰合流,相互借鉴。直到五四运动时期,武汉男学生仍多穿长衫,妇女多着旗袍。女学生则多上穿“阴丹士林”蓝衣,下着黑长裙。稍后,中山装、学生装才流行。
武汉天气炎热,短袖敞领和短裤短裙等服式以及轻罗薄绸等面料备受欢迎。30年代,劳动人民夏天喜穿“香云纱”衣裤,取其质轻凉爽,易洗快干之优点。
建国初期至“文化大革命”结束,男女服装式样不多,色彩单调。进入80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男女服装日新月异,丰富多彩,西装、茄克衫、牛仔服、紧身裤、喇叭裤、T恤衫、港衫、运动衫、休闲衫、羽绒服、羊毛衫等服式,充盈市场,令人目不暇接。“短、薄、透、露”的新潮服,也有女士问津。制衣技术不断提高,纺织品类日益增多,促成新款迭出,式样翻新。女裙由连衣裙、筒裙、百褶裙数种,增加到斜裙、直桶裙、多块裙、大摆裙、西服裙、旗袍裙、荷叶裙、超短裙、相缠裙、舞裙、睡裙、曳地裙等数十种,不仅有夏天穿的绸裙,也有秋冬穿的皮、呢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