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初三日,俗称“三月三节”。源于周代,原为农历三月初的第一个巳日,春秋郑国每逢此日,人们要在溱洧之滨秉执兰草,祓除不祥。至汉时定为节日,魏晋以后改上巳日为三月初三日,此后相沿成习。民间多于初三日赶会买菜籽、花籽、北瓜籽和葫芦籽等下种,认为此日所种之花果收成好,谚有“三月三,上北关,南瓜葫芦结一千”。许多人还在此日到地里剜荠荠菜与鸡蛋合泡一起进食,据说吃了能补亏壮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社会的落后,三月三日防鬼避邪的迷信气氛颇浓。在豫南新县、光山一带民间,传说三月三日是“阴曹”遣小鬼抓人之时。夜幕降临时,家家要燃放鞭炮,驱邪逐鬼,夜间多不出门。以求平安,同时,,各家门口还要放几棵大蒜,以示“小鬼”“算了吧!”。夜里睡时,要将鞋子倒放着,使小鬼误认为无人而走开。是夜十二点钟以后,民间一些不怕鬼之人,悄悄起床,三五成群到野外地边观“鬼火”,俗称“看灯”。
三月三日饮食,民间也讲究利于避鬼祛邪。光山一带人这天喜以蒿子馍为食,认为吃了蒿子做的馍,人的灵魂便可钻进蒿子林中,以躲小鬼抓人。在新县也有吃糍粑以避邪者,俗称“吃旱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三月三日避鬼祛邪之意已渐衰微,但在此日上市买花、买菜种子下种和吃蒿子馍、糍粑之俗仍可见于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