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礼的最早记载见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它包括供奉神鬼、精灵及祖先的各种迷信仪式,是一种宗教活动。现代仍有各种祭祀活动存在,但大多已成为一种感情寄托的方式或民族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南民间祭祀有新丧祭祀、先人祭祀和民间神祇祭祀以及四时对天地日月、风雨雷电、水火等的祭祀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祭礼日益简化。但至80年代仍然有许多祭仪或准祭仪或变型祭仪存在于民间。
祭祀仪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间各种祭祀仪礼,贫富自有差别,但所行仪式大体相同。一般无定时的祭祀要卜日,定时祭祀则要按时进行,祭祀前都要预先做好祭祀准备工作,如备制蔬果酒馔等,富者丰盛,贫者简单。至祭日,将所备蔬果酒馔置于供桌上或所祭的神案前,参神、降神后,即行 “三献礼”:初献、亚献和终献。三献内容,依所祭对象而定,或酒、或馔、或汤。之后受胙、辞神和彻浚。祭祀时,富贵者多拟有祭文,有主祭者读之。近代祭祀已去其繁琐,民间一般烧香、焚箔而已,备三献之礼或拟祭文者极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了民间祭祀之风尚存外,每逢清明节或重要节日时,中小学生、青年男女成群结队至烈士陵园(墓)吊祭。祭祀时,除敬献花圈、花篮以示悼念外,还进行英烈事迹的介绍和向先烈表示继承其遗志,为国家富强贡献力量的决心,至80年代仍行于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