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人家的姓名,还有一个怎么称呼对方的问题。为了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必须尊从当地的习惯。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
1、先生、太太、小姐、女士。
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未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亲密的。
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称“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
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
现在有一个比较新的词“Ms”,也很通行。对于年长而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可以称“Ms…·”即某某女士。
2、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种尊称。使用时,也可以不带姓名。
3、阁下(Excellency)是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称。例如,对主席、总统、总理、部长、大使等均应称阁下。对女部长、女大使等也称阁下。如系当面称呼,可用第二人称“Your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称时,则分别为“His Excellency”或“Her Excellency”。如在场有数位贵客,可用多数称呼“Excellencies”。但在美国、德国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ncy,在美国,行文中较多使用“Your Honorable”。
4、对王室及贵族的称谓。对国王、王后可称“陛下(Majesty)”;对王子、公主、亲王可称“殿下(Royal Highness)”。在英国,对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儿子,伯爵的长子,均可称“某某勋爵(Lord…)”。对他们的夫人和公、侯、伯爵的女儿,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则可称“某某贵夫人、小姐或女勋爵(Lady…)。”
5、对于有学衔、军衔、技术职称的人士,可以称呼他们的头衔。例如,某某教授、某某博士、某某将军、某某工程师等.对于参议员、律师、医生、主教等,也可以在称呼时,在他们的姓名前冠以职衔。如克拉克参议员、布朗律师、格林医生、怀特主教等。但是,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称呼别人.不称呼“某某局长”、“某某校长”、“某某经理”等。而可以在介绍时说明被介绍者的职务。
6、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用职务相称,或按国际通用的习惯称呼,也可以用“同志”相称呼。
在美国,人们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视为一种亲切的表示。通常,见面之初,彼此不太熟悉,仍应称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后,就改用名字相称,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时,对方会主动热情地告诉你:“我叫詹姆斯·威尔逊,不必叫我威尔逊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国有一家杂志曾就称呼问题在15O种工商行业中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其中85%的称呼只喊名字。但是,对于长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顾对方的习惯,也不论在什么场合,就直呼其名,也会失礼,不可鲁莽。
对于关系十分亲近的人,如父母对子女,兄弟姊妹之间,挚友之间,互相称呼还使用呢称(爱称),即将名字的字尾加以变化,如John变成了Johnny;James变成Jimmy;Thomas变成Tom。有时,一个名字还可以有多种变化,如女子名Elizabeth(伊丽莎白),可以变成Eliza(伊丽莎)、Elise(爱丽斯)、Liza(丽莎)、Lizzy(丽西)等等,至于使用哪一个,可由本人喜欢决定。到时候,她会告诉你,“你叫我丽莎(Liza)好吗?”
如果相互之间的关系未达到那一步,而贸然使用呢称,也会是一种冒失。一般地说,在朋友之间使用呢称。青少年之间比成年人之间多;美国人比英国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