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的语言,除了字面显示的意义之外,时常还具有丰富的言外之意,而这些言外之意又分为双关义、引申义、语境义、反讽义、传承义等不同层次。最简单的是双关义。像中国古代的民歌和诗词中,就多利用读音的相同,以蚕丝之“丝”双关相思之“思”,以阴晴之“晴”双关感情之“情”,以莲藕之“莲”双关怜爱之“怜”。引申义即语言的实际意思是其表面意思的某种延伸扩展。如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杜康”原是传说中最早造酒之人的姓名,这里则引申指能使人沉静的美酒。语境义指语言基于特殊语境而生成的含义。如李狈《李凭箜筏引》:“吴丝蜀桐张高丘,空山凝云颓不流。”依据这首诗的特殊语境,“吴丝蜀桐”即指李凭所弹奏的材质优异的箜衡。反讽义即语言的表面意思正好与真正要表达的实际意思相反。如鲁迅《阿Q正传》:“然而阿Q虽然常优胜,却直待蒙赵太爷打他嘴巴之后,这才出了名。”这里的“优胜”,就是反讽。传承义指语言从文学传统中承继而来的特殊含义。如陶渊明《饮酒》(之五)中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名句,表现回归自然的隐居生活。于是,后世的诗歌作品再使用“东篱”一词,其中就往往暗含了恬淡超然的高雅情趣。多义的文学语育,显然更加耐人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