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神论是中国古代美术的重要美学命题。已知画史上最早运用“传神”评价美术现象的,是东晋画家顾恺之。传神论在公元4世纪提出来,是受了汉末魏初名家论“言意之辨”和魏晋玄学的影响。
名家以《周易·系辞》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知人论事,主张看人不能只看其骨相与言论,还必须观其内在的神,而神常是不可言传的。
玄学家王弼以老庄解《易》,发挥庄子“得意忘言”思想,并扩而大之把它作为解经、证玄、调和乃至认识艺术的新方法。他的“得意忘言”与名家的“言不尽意”都重神、意,但名家轻言、象,只强调意会;他则从另一方面认识到“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认为意是目的,言、象是手段,唯有通过手段才能达到目的。
顾恺之生活在玄风颇盛的东晋,与许多谈玄论道的士人相交,他接受王弼所代表的“得意忘言”思想是很自然的。他说“凡画,人最难”,说“四体妍蚩本无关妙处”,都是强调传神很难,画之妙不在形体而在内在精神气质,这显然是由“得意忘言”变化而来的。
顾恺之的传神论是人物画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所谓形神,当时都是针对画人物而提出的。直到唐代,传神论也还是主要作为人物画的审美标准被运用的。五代以后山水、花鸟画大盛,抒情寄意作为突出的美学命题被提出来,于是自宋以后,写意论成为更流行的审美准则;传神论一方面由人物画扩大到山水、花鸟领域,另一方面又有所凝缩──“传神”一词渐渐成了肖像画体裁的专用语。
究竟“神”是什么,历来的理解也不统一。形与神作为哲学上的概念,早在战国时代就提出来了。简子有“形具而神生”之说,庄子提出“形残而神全”之论,一个主形神统一,一个主形神可分。这里的“神”指人的生命精神,也是指他们所主张的“道”,两种观点对后人都有很大影响。
西汉前期淮南王刘安主编的《淮南子》发展了庄子的思想,提出“君形”说:神乃形之君。《说山训》云:“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这里说的“君形”即“形之主”,亦即心──神。这表明,形神的思想已进入绘画领域,只是尚未直接运用“神”这个概念而已。自顾恺之后,“神”作为绘画美学命题,泛指被描绘对象(人)的精神气质特色,而并没有更具体的个性的分别。
为了达到传神的目的,古人对观察与描绘方法还作了深刻的探讨。总的看来,古代画家、理论家反对孤立、静止的观察对象,主张从整体上、从运动中把握对象。《淮南子》说“画者谨毛而失貌”,是对只见局部而忽视全局方法的批评;苏轼在《传神记》中提出“于众中阴察之”的方法,而反对使对象“具衣冠坐,注视一物,彼敛容自持”的死板的描绘方式。这一原则在元代以后的传神论述中得到了一致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