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解放前,丧葬以棺葬土埋为主。外国人死后葬于万国墓地,富家办丧事十分讲究,场面排场。穷者无钱办丧事和买坟地,往往抛尸荒野,影响城市市容卫生。1928年秋,汉口始建火葬场,但未能普及,仅火化由市政部门送来的无主尸棺,不到两年即关停。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提倡破除迷信,推行以火葬为主的丧葬改革,增加殡葬馆所,改进火化设备和服务。50年代,提倡开追悼会。60年代,大力普及火葬。70年代,殡仪馆内设有大、中、小礼堂,供丧户开追悼会用,程序是:与会者戴黑纱或胸前别白纸花肃立,奏哀乐默哀,向遗像鞠躬,主持人致悼词,家属致答词,然后在哀乐声中与遗体告别后火化。仪式庄重节俭。改革开放后,丧葬业实行一条龙服务:出车接尸、尸体防腐冷藏、化装装殓、代写挽联、出租礼堂和花圈、播放哀乐、出售骨灰坛盒、骨灰寄存、营造墓穴、刻石碑等,只需一个电话,就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形成丧葬新风。
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回族保留土丧葬习俗,即把亡人直接葬入土中,不用棺椁一般晚上亡故,次日晨出葬。停亡人不得超过3天,以示入士为安。崇尚薄葬,不分社会地位高低、不分贫富,用同样的“开凡”,即36市尺白布,布上写有经文,男性3块,女性5块,亡人送往清真寺洗净后,在亡人的口、耳、鼻、眼、额头、手、脚处放置冰块、麝香,再用白布裹身,男性裹3层,女性裹5层,后由阿訇率领送葬者举行“站礼”仪式,人们面对“塔布匣子”站立,由阿訇诵读《古兰经》中有关祈求真主宽恕死者、祝愿死者安息的经文,然后移入“塔布匣子”(清真寺内专送亡人的公用木匣),旋即抬往墓地。坟坑深两米,直坑西壁再挖一个偏洞(称“热合提”),上圆下方,高约1米,长可容体。将亡人头北脚南放入偏洞后,用砖封好洞口(即“热合提门”),然后填平直坑,堆成鱼脊形坟堆。人葬时,由阿訇念经,亲属不许啼哭,不用花圈、挽联、挽幛,不烧纸,不看风水,不允许任何物品“陪葬”。下葬在中午前。葬后3天、7天(头七)、月斋(一个月)、“四十”、“百日”、“周年”,一般要在家请阿訇念经。主麻日、开斋节、古尔邦节等节日期间,亲人要到坟上悼念亡人。老人亡故后,还要请阿訇“走坟”、“守坟”40天或100天。
新中国时期,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仍实行“土葬”,是否举行宗教仪式由亡人家属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