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地又称“阴宅”,民俗迷信风水,必请勘舆阴阳先生选择吉地,谓风水关系到鬼魂安宁和子孙福荫。若一时尚未能选定,则搭一简易棚子停棺,称为“浮厝”。
三镇人稠地狭,土地价昂,富人不惜千金争购风水宝地,而穷人又常无力购置坟地,故旧社会善堂多设厝屋、辟义冢,以解决穷家安葬难的社会问题。
坟地开挖前,孝子行三拜九叩礼,烧纸鸣鞭,祭祀阴宅“后土”。道士则焚符箓,称“买地券”,然后破土,按预定朝向挖坑置放棺材。并焚“引灵幡”,幡灰集入瓦罐,封口置于棺前。再置“长明灯”1盏,然后掩棺。孝子和送葬人也要洒几把土,以示永诀。坟墓大小、材料、造型及立碑与否,视丧户财力而定。
葬毕,道士引孝眷绕墓3圈,意使亡灵不跟随家人“返家”。家人在归途中,忌回头或肩扛锄头,到家后不再哭,否则将有重丧之祸。入门净手洗脸,酒饭款待送葬亲友和杠夫,称“回杠饭”。
葬后3日,孝眷再去坟地“添土”,跪拜奠祭,称之“圆坟”或“复山”。满百日也需上坟,然后周年“小祥”祭,两周年“大祥”祭。“小祥”后除丧绖,着装打扮不再忌讳。“大祥”日,孝子只须在移木主入祠堂时,再戴缟冠1次。城市内无宗氏祠堂,木主则在家中供奉。
接煞、烧七 民间迷信人有魂魄,死后魂魄分离,一升天一入地。魄出棺回家探亲,叫作“出煞”或“回殃”。《武汉快览》上说:“道士按其术,推算某日回殃,以芦杆作梯,倚于屋檐,云亡人由此而下,或洒灰以验足迹。”此谓之“接煞”。是日在死者旧室内,一如生前放置桌椅和用具,孝子着素服跪木主前,道士则摇铃诵经,超度亡灵,随后引孝子“送煞”至门外路口。
道士称人有七魄,死后七日为一忌,“一忌而一魄散,七忌而七魄泯”。丧家逢七要“烧七”,“头七”请僧道做法事,诵经拜忏,超度亡灵,装纸钱于纸袋焚烧,名曰“烧包袱”。“二七”、“三七”仅磕头、烧香焚纸。“四七”由侄辈操办。“五七”祭祀较隆,因传说“五殿阎王”最为凶狠,好动用“下油锅”、“上刀山”等酷刑,故请道士做道场、设水陆、放焰口、拜水忏,祈求让死者平安过关。“六七”由女婿家做。“七七”谓“满七”,再请道士建坛祭祷,亲友再吊,孝子燃香烛叩头,礼成焚孝服、丧杖、灵屋。“满七”后不再哭。
武汉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即开始推行以火葬为主体的殡葬改革,通过几十年的移风易俗,迷信陋习逐步汰除,丧葬礼俗从形式到内容趋向科学化、文明化、规范化和简化。
50年代以来,即提倡开追悼会,以悼念死者,或在家或借单位礼堂举行。70年代,三镇建殡仪馆多座,每个馆均有大、中、小礼堂若干,以方便开追悼会者。礼堂正中挂死者遗像,周围陈列花圈,与会者袖戴黑纱或胸别白纸花。
追悼会程序通常是:奏哀乐默哀、向遗像鞠躬、主祭人致悼词、家属致答词,然后在哀乐声中,致悼亲友与遗体告别。仪式简便节俭,且庄严肃穆。追悼会有单位领导和同事到场,悼词多肯定死者生前的成绩和优点,对家属则致以安慰。
旧社会以棺葬土埋为主,穷人无承担购置坟地或寄存棺柩费用能力,往往抛棺荒郊,严重影响城市卫生和市容。当时有寺庙火化圆寂僧人,也对外开展火化及骨灰寄存业务,但火化设施原始,坐尸缸中,露天堆柴焚烧数日。前来办理火化者“无资营葬者半,惑于释氏之说者半”。民国17年(1928年)秋,汉口始建火葬场,但未能普及,仅火化市政部门送来的无主尸棺,不到两年即关停。
建国后,大力提倡火葬,增建火葬场馆,添置先进设备,美化丧葬环境,扩展服务项目。如出车接尸、尸体防腐冷藏、装殓化妆、代写挽联、出租礼厅、出租花圈、播放哀乐、出售骨灰坛盒、骨灰寄存、营造墓穴、镌刻石碑等,服务周到,丰俭由人。骨灰寄存或入穴,或取走改葬他地,或合穴均可。由于市民观念更新,政府措施得力,丧葬新风尚终于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