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为传统的日用饮料,古籍记载:“茶苦而寒,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而上清”。武汉有“火炉城”之称,故对喝茶尤为钟情。
旧俗“以茶为媒”,有“无茶不成婚”之说,订婚“下茶”,结婚“定茶”,同房“合茶”,闹新房“抬茶”,均取“茶不移本,植必生子”之意,以祝贺姻缘美满,象征爱情专一。后演化“以茶为礼”,茶俗日多,诸如客来拜年喝“元宝茶”,生儿育女喝“红糖茶”,立春日喝“春茶”,端午节分赠“午时茶”,夏至日喝“伏茶”,中秋节吃月饼佐以“热茶”,重阳节喝“菊花茶”,好友相聚喝“体己茶”,乃至串门走访,喜庆筵宴等,莫不沏茶相待,无茶则失礼。
晚清,汉口即是“四大茶市”之一,名山珍品和地产大宗齐集于此,好茶人见人爱,武汉人喜用茶待客或馈赠,男女订婚后,在元宵、端午、中秋三大节日,盛行送节礼。男方礼品多备有好茶,平常家用则是春喝新绿茶,夏喝茉莉茶,秋喝珠兰茶,俗称“享清福,喝好茶”。
武汉人喜好喝茶,于是,小商贩在夏秋摆摊卖“凉茶”,商店设茶桶为顾客供茶,善堂搭棚“施茶”,供行人解渴消暑,此类所沏多为档次不高的“花红茶”。与此同时,茶馆亦应运而生,日益增多,“上茶馆”为生活习俗又添新象。
自唐代陆羽著《茶经》问世后,茶成为鄂人主要饮料,也是三镇“开门七件事”之一,为生活必需。
清代,汉口茶馆盛于武昌、汉阳。道光年间,汉口后湖“茅亭花榭,市茶酒者云集”,著名茶馆有数十家。清末,三镇茶馆约400余家。至民国年间,增加到千余家。
茶馆既是休闲品茶的去处,又是商务交易的处所,谈生意、谋职、雇工、签商约多在这里。帮、会议事,调解纠纷也借助于此,俗谓“吃讲茶”。此外,聚赌的、拉嫖客的、玩鸟的、斗蟋蟀的常集中在此。茶馆同时是戏园的前身,汉剧、楚剧、皮影子戏、评书、大鼓、滑稽戏皆盛行于此,人称茶馆是个“小社会”。
民国时,位居闹市和租界的不少酒店、旅馆在坪台辟夜花园设露天茶馆,供应茶及咖啡、汽水、冰淇淋,伴以歌舞、弹子房、放电影等娱乐,已无昔日市俗品茶之遗风。由于现代商贸的休闲、聚会活动大体移至酒楼、酒吧,茶馆仅为低收入市民光顾,为此茶馆业渐渐萧条。
建国后,茶馆一度被认为是封建残余,不得不相继歇业,仅几处公园设若干茶座,提供茶点、冷饮。80年代后,茶寮、茶屋、茶庄蜂起,有些娱乐场亦设茶座,但均供茶少,供高级饮料多,传统风格的茶馆,在武汉三镇已是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