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间称招牌为“字号”,古已有之,河南商店字号命名或以吉祥、赞美之词为之,如郑州糕点店的“鸿兴源”、开封著名酱菜店的“老五美”、三门峡旧时饭馆中的“座上春”等;或以姓氏加“记”、“家”冠于经营商品之前为号,如郑州的“蔡记馄饨”、“杨记羊肉烩面馆”等;或以直接经营属性相称,如“刀剪老铺”、“酱菜店”、“布店”、“服装店”等。一些讲究之家还借自家姓氏和经营属性之谐音作文章,如旧时粮店称“陆陈店”,即经营六种粮食的店铺。各地回族饭店的招牌上多画一壶,上书各种招牌,常见者多为木制,上书回、汉文“清真”二字。各种招牌,常见者多为木制匾、牌,挂在门外一侧或门额上,也有砖雕、石刻者,有的将字镀以金色,俗称“金字招牌”。还有使用布帛制招牌者,布帛招牌称“幌子”,也称“挑旗”、“望子”等。茶馆、酒店用者多。布制招牌于店铺中多晨挂暮收,于行商中则置于摊点上或担挑和推车上。
和招牌为伍的是各种店铺经营属性的标志,有书写的也有直接用实物的。采用书写者,如当铺、药铺、茶馆、酱园等,多分别用一个“当”字、“药”字、“茶”字、“酱”字书之店外高墙上,远远即可看到。采用实物者,或将实物陈于橱窗,或悬挂于店前,如旧时染坊前立一高竿,上面悬挂一染好的布块或线捆;卖估衣者,店前吊挂一旧成服;饭铺门前挂一罩篱等。行脚商中卖砖瓦的手执一瓦片,卖柴草的以麦杆为记。游乡阉猪者,手持一带胡须的“龙头”,龙头上胡须的颜色是辨别其从事此项工作时间长短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标记,龙须颜色白者从事阉割时间最长,苍色次之,黑色者最短。游乡理发者也称“剃头的”,标记是一独脚的旗杆,旗为龙凤旗,上绣“魁星斗”,旗杆插于剃头挑子上,挑子由剃头盆架、木墩(椅子)等组成。民国以前,剃头匠的独杆旗也是其“营业执照”,无此旗杆者不许营业。有此旗杆者,不仅可营业,且不受任何关卡限制。豫北民间传说,独杆旗源于唐朝,唐朝咸亨年间唐高宗为酬谢一整容匠(剃头匠前身)为太子治好“毛脸病”所赐。
50年代以前和50年代初期,夜晚开业的店铺门前多挂以灯笼。一般浴池、茶店多挂红灯笼;理发店挂以“转灯”,外面灯罩上罩以红、黑纸条;药店、大的商店,则以传统的多角形木制纱灯相挂。各种挂灯上均写着店铺的字号、特殊标志等。1956年后,各种店铺夜间多不营业,所以逐渐不重视灯具招牌。80年代以来,城镇店铺招牌中的霓虹灯招牌、塑料板、有机玻璃板以及漆写招牌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