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间为寿者祝寿,一开始便不许中断,必须年年祝贺,否则,称作“断生”,为寿者大忌。在新县一带,寿者生日时,儿女甥婿均要前往祝贺,如因事当日未到者,可于事后置礼送来,此举称“补生”。补生之礼且不可忘记。
民间颇重视逢十的寿辰,尤其80大寿和66岁生日。66岁生日时,出嫁女儿祝寿,要蒸66个馒头,包66个饺子,同时还要买一块一刀切下的猪肉,如此方为吉利,俗称“66吃块肉,活到百岁庆大寿”。商丘一带人庆66岁和80岁生日,则要分别备上六斤六两和八斤肉为贺,而且庆贺这两个生日要提前一两天祝贺。
河南各地老人忌讳73岁和84岁,有“73、84,阎王不叫自己去”之附会,故在其生日时,都将年龄扩大或缩小一岁相称,有的干脆不在这两个年龄“过生”,也不许晚辈祝寿,以“躲”过此忌讳之年。“过生”者也千方百计以避其讳。如虞城一带,老人过73、84岁之生日时,儿女要买一条活鲤鱼在堂屋门前当着老人面双手摔向门里,然后拾起做熟让老人食之,表示“鲤鱼跳了龙门”,可避其讳。
闰月之年,老人生日讲究“生前不生后”,即在本月作寿,闰月不作寿。在许昌等地,女儿为老人作闰月之寿,要做一双鞋和一条红腰带,祝寿时,要在不吭声中将腰带系在母亲身上,且忌母女说话交谈。祝寿活动无论繁简厚薄,都是人们尊老之情的表示。但在50年代以前,一些豪绅官吏都以祝寿为名,借机广发请帖,勒索财物,此举民间讥之为“打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