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间称名习俗:河南民间对名字的称呼非常讲究。一般长者可直接称呼幼辈的名字,一家人只称名字不带姓;社会交往则要既称名又称姓。按照传统的姓名制度,姓在前,名在后,姓“周”,名“玉祺”,则称“周玉祺”。关系亲密者也有只呼其名,或只呼其姓,称“老×”、“小×”者。幼辈不许直呼长者的名字,民间认为幼辈直呼长辈名是不尊敬长者,甚至认为是对长辈的谩骂。亲长之名谓之“讳”,当面要以亲族的称谓呼叫,绝不可称其名,即使背后谈起,也不可以名相称,书写遇到讳字,旧时有“缺笔避讳”之法,即将所讳字少写一划,以示尊敬。一个人的“小名”,外人是不能随意呼叫的,如随意称呼,则被认为是“不尊敬”或“鄙视”。清末和民国初年,未出门的女子为“闺女”,其名字称“闺名”,民间讲究“避闺名”,平日其名多不外露,即使议婚,也要在基本定婚后方让男方知其名字。避闺名之俗,民国时期已不甚讲究,但在封建家教严格之家,尚可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女子名字和男子名字一样,不再讲究隐避;对于长者尊者的姓名,已不再讲究“避讳”,但幼辈在谈起长者之名字时,往往表现出恭敬的神态。对于尊者多在姓名之后加以“先生”或“同志”相称,或在姓之前加以“老”字以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