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当人断气后,即为亡人洗脸,剃发,更换新衣,移到草铺上(用谷草)置于堂屋中央,再溺死一只鸡(退毛)作供品,放在亡人头前,并点燃一盏油灯,孝子披麻戴孝坐在亡人身旁守灵。等候吊唁、举哀。孝子出外见长者要磕头,以示老人亡故。故人之女出嫁者要哭回婆家报丧。请阴阳先生,按亡人断气时间(十二地支)推算何时出魂。令其家中人等以及牲畜鸡犬外出躲避,以免殃灾(迷信殃触即死)。并请阴阳先生用白纸剪成纸条,挂在备好的柳条上,是为“幡”,用于招魂,再剪些白纸条粘在备好柳棍上,叫“哀杖”。另买纸马一匹放在大门外, 以备殡葬时,哭叫亡人骑马、焚烧之。
亡人埋葬时,儿女晚辈皆戴孝服丧,执幡人.(亡人长男、长孙)走前,其余送葬者都拄哀杖,嚎啕痛哭至坟上。第二天仍如此痛哭,并提水桶、面汤、水饺等物携带坟器祭,名叫“复二”。埋葬后接连三晚用茶壶前去送水,坟周围左右各转三圈,将水倒完为止。然后隔七天到上哭祭一次。“三七”较为隆重,“五七”则大型祭奠。儿女亲人敬献各种纸扎,如金斗、银斗、摇钱树、聚宝盆,携至坟上并置供品焚烧祭奠。以后的“百日祭”、“周年祭”更为隆重。随着一年一度的周年祭祀,至三周年行孝期满,才脱去孝服。